我想沒有人會一開始就樂於當第三者,畢竟和別人分享愛情不是一般人願意的. 可是運勢來時就是無可奈何,愛上的偏偏是已婚者或有感情的對象. 命理上是可以歸納出來有此現象,以下便是一例~ (民國90~91年開始約28,29歲) PS.是三角戀, 命主是第三者, 因此拍拖四年期間, 命主曾主動提出過很多次分手
請問,所謂運事來時的無可奈何 傾向流年、大限還是小限呢?? 抱歉...問的如此外行XD 因有興趣但看不懂...
你好: 運也,十年運限及流年都需參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