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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聯合報╱記者王文玲/台北報導】

張姓女子被指常在聊天室留言挑釁網友,當對方出言幹譙,她就蒐證,在告訴期限屆滿前提告公然侮辱,要求付錢和解;有十幾名網友挨告,女子張嘉晏被告三次,疑因想不開而跳樓身亡。

張嘉晏本月廿一日凌晨在台北縣住處跳樓身亡,尋死前在網路留言要與張女「同歸於盡」。

其他有同樣遭遇的金姓女網友等人群情激憤,指張女是「網路女流氓」,今天將在張嘉晏公祭現場揭露的惡劣行徑;他們說:「不能讓張嘉晏白死!」

金姓女網友昨晚表示,目前知名網路的交友網站,保存網友留言資料期間為六個月,和妨害名譽告訴期限相同;希望網站管理者能延長保存資料的時間,讓事實真相不致被有心人士扭曲,想藉此濫訴牟取私利的人也無法得逞。

據指出,張女自稱是一名護士,在交友網站版挑釁其他網友,還設計一些情境激怒對方。有些網友受不了,以「他媽的、混蛋、破麻、神經」等字眼幹譙,或留言罵「有辱南丁格爾精神」、「殺雞儆猴,看你會有什麼下場!」

張女將這些幹譙她的內容存檔存證,等到妨害名譽的告訴期快過,再提起告訴,讓對方無力蒐集資料反擊。金姓女網友指出,張女前後告了至少十幾件,有的一案兩告,有的已獲不起訴,也有的一年還未結案。

挨告的網友說,有的人很害怕,與張女和解,賠償九百美元或新台幣兩萬多元不等。

其中,單親媽媽張嘉晏無意和解,被張女嗆聲「我要看著你坐牢,看著你女兒被送到寄養家庭」。張嘉晏不願賠償,疑因一時想不開,竟跳樓身亡。

張嘉晏的母親希望女兒走得平靜,不想再爭執。

但網友們認為,不應讓張女利用網路濫訴,希望檢警主動追查張女是否涉嫌恐嚇取財與誣告,加快偵辦張女提告的案件,讓挨告的網友不必再受煎熬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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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當我們想網路回話千萬要三思

01.對方是否值得浪費我們的精神來回應?
02.工作和家人都比網路情緒對話重要,那是結果上沒有意義的事情!!
03.手上的事情比回文筆戰等雞毛蒜皮事重要及偉大數萬倍.

所以建議網友回文要再多停頓,想想以上三條應該可以熄心不回了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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